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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和程序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3-11-20

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和程序

各位同学:

为了让广大学生明确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和程序,清楚自己离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还有哪些差距,同时,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办理教师资格证,现将具体条件和程序公布如下:

一、条件:

1.普通话通过二级乙等以上。

2.《幼儿教育学》和《幼儿教育心理学》两门同时合格。

3.拿到毕业证。

以上三个条件全部满足,由学校组织说课,说课通过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。

二、程序

1.网络下载打印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两份(A3纸张,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,本人签字)。

2.《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》一份。

3.身份证(还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A4纸张)。

4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
5.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《教育学》和《教育心理学》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。

6.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
7.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。
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把上述资料准备好,上交至经管系储步峰主任处。(联系电话:1387990146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教务处

2013.10.22